2007年8月20日星期一

人壽公司的「內在價值」(林森池)

(節錄自證券分析實踐)
人壽公司的「內在價值」




  一般人壽公司的年報,通常公布公司的「內在價值」(Embedded Value),計算方法是將總資產減去所有負債及保單責任準備金,另外再加上手上保單的價值,才算是壽險公司的「內在價值」。估計保單的價值,並非外界人士所能做到的,公司是透過內部的精算師,計算每一張保單目前的價值及未來的價值,未來的價值是透過將未來現金流折現為現在價值。

  作為投資者,毋須浪費時間去計算人壽公司的「內在價值」,一般的投資尺度,是將公司股價與公布的「內在價值」作一比較。通常公司的股價一定比「內在價值」高,高出多少才算合理呢?市價往往是反映市場對壽險公司的看法,這些看法包括考慮新產品的受歡迎程度、有沒有重大的天災或意外,最終可能令公司作出巨大的賠償。

  亦有證券分析員嘗試在公布的「內在價值」之上,加上自已對新產品的估值(將新單的保金乘以一個倍數),作為衡量壽險公司的合理市價。但是這種做法往往含有過多假設數據,未必能夠反映實際情況。選擇人壽保險股時,投資者毋須以「內在價值」作為依歸,反而要重業務發展的前景。切忌作跨市場的比較,因為個別市場的經營環境不盡相同,個別經濟的發展速度亦不同,滲透率也不一樣及人均收入差距殊異。所以選擇人壽保險股,應以同一市場、同類公司分析才能全面。保險公司與銀行同是金融服務業,市價通常比賬面值高出倍數計。2004年6月30日,中國人壽的賬面值,每股為人民幣二元三角六分。

  香港三家上市中國保險公司,中國人壽(2628)、中國財險(2328)及平安保險(2318)相繼於2003年底至2004年初上市,由於沒有往績可供研究,筆者只可以根據它們的招股書來作分析。平安保險的招股書相當詳盡,將人壽保險及財險兩種業務,以兩盤不同的賬目詳列出來。筆者現把平安保險的壽險與中國人壽業務作比較;同時將平安保險的財險與中國財險業務作比較。

  

一、中國人壽上市前,已經將1999年前的「定息回報」保單全數轉移給母公司,所以毋須為這些保單作出補貼。中國人壽在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支出,只有二百九十四億元人民幣,比平安保險的四百零四億元人民幣少得多,在未來的一段日子,平安保險仍要背上早年所簽定的「定息回報」保單,作出補貼,直至到期為止;

  二、平安保險個人壽險,只佔總保費的77.7%,比較中國人壽同類收入的84.4%為低【表一】。反而團體的壽險,佔平安保險總保費的15.6%,比中國人壽的0.9%,明顯高出許多;純風險性的意外及健康保險佔平安保險總保費的6.7%,遠較中國人壽的14.7%為低。正如前文所述,個人壽險及全風險性的意外保險,屬於回報較高的項目,這顯示平安保險的整體業務回報較中國人壽低。

  三、中國人壽2003年的代理人數達六十五萬五千人,是平安保險代理人數的三點六倍【表二】,但兩家公司在人壽業務的營業額幾乎相若。筆者覺得這些剛上市的數據,未能反映實際運作情況,中國人壽在上市前,將其「定息回報」的人壽保單全數轉移給母公司,而保單數目我們無從稽考。據悉數目不菲,故2003年中國人壽公布的營業額偏低,不能夠完全代表員工效率。以中國人壽的人手及分行規模來說,理論上營業及管理費用,應較平安保險高出以倍數計,但實際上2003年中國人壽的費用是六十三億三千六百萬元人民幣,相較平安保險的四十億零七百萬元人民幣,只是高出58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