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10日星期四

機構投資者仍然跑輸散戶(林行止)

機構投資者仍然跑輸散戶


  次按風暴衍生的金融問題未完未了,結果如何,言之尚嫌過早;不過,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,投資銀行家和基金經理這一回輸掉股東和客戶以千億美元計的資金!這種情況,令筆者想起一篇寫於整整三十年前的舊文〈機構投資者不是常勝軍〉(刊一九七八年二月號《信報月刊》第十一期;收台北遠景《閒讀閒筆》),當中提及美國證監會一九七五年的報告,指出散戶投資者在一九六八年股市升近最高點時大量拋售,而在一九七○及一九七四年兩個最低水平則大量入貨,強烈地否決了一般人,尤其是投資專家認為散戶高買低賣的說法令人感到驚奇的是,在同一報告中,SEC的研究員指出「機構投資者」低賣高買的情形十分普遍

  當年筆者這樣寫道:「以香港目前的情況和機構投資者的條件而言,那些背景較佳的仍會有作為,但一旦大市波動急劇或它們可動用的投資資金數額愈來愈大,則其投資成績就會大打折扣。散戶投資仍是值得鼓勵的,因為他們(的投資手法)十分靈活,適合在香港這類比較小的市場上活動;但散戶投資有如『大魚產卵』,魚類一次『產卵』,可能生出成千上萬條小魚,但能成長成為大魚的,則百不得一。這道理用於散戶投資者身上,頗為恰當。我們中國人說『一將功成萬骨枯』,亦可用來形容散戶投資者的投資歷程。一個散戶變成大戶是建築在犧牲萬千個散戶的基礎上!」

  三十年後,投資市場已壯大了千百倍,投資技巧花樣和工具之多,機構投資者控制及管理的資金以萬億美元計,更非當年所敢想像;至於個體投資者,隨經濟持續多年增長,尤其是前社會主義國家「走資」令「先富起來的人」多如恆河沙數,他們掌握的資金已大至天文數字不能形容。可是,儘管投資市場已脫胎換骨,機構投資者以令人目眩的薪金羅致「最優秀」的人才,他們高買低賣投資成績遜於個別散戶的情況,並非有所改善而是比過去更差!

  筆者參考了二份去年十二月上網的有關論文,才得出此項結論。其一出自以色列希伯萊大學經濟學家之手,其一則為美國杜克、康尼爾和德州奧斯汀大學學者合作。前者題為〈機構投資者或散戶─誰在買賣中得益較大〉(G. San:〈Who gains more by Trading-Institutions or Individuals?〉ssrn.com),後者是〈股市散戶投資的回報〉(R. Kaniel、G. Saar、S. Titman:〈Individual Investor Trading and Stock Returns〉,將在《財務學學報》發表)。

  綜合這二篇論文,筆者得出如下兩項結論。

  第一、爬梳紐約證券交易所橫跨一九八一年至二○○四年二十三年的資料,證實「機構投資者高買低賣而散戶低買高賣」的情形三十年不變,令學者有點「驚奇」的是,這種情況愈來愈嚴重。這即是說,機構投資者與散戶之間的虧、盈差距愈來愈遠。

  第二、研究發現股價的波動在散戶入市前加劇,在他們購入後波動放緩,顯示散戶的買賣並未加劇市場波幅,不但推翻過往學者認為「盲俠」(noise traders)愈多大市升降幅度愈大的推論,同時否定了散戶等於「盲俠」的「傳統智慧」散戶的投資技巧當然不及機構投資者,但散戶賺錢能力肯定比機構投資者高。這種情況不僅限於美國,澳洲、挪威亦如是,筆者相信歐盟和香港亦是這樣。

  財雄勢大(買賣足以左右股價)、人才濟濟的機構投資者,何以投資成績不如散戶?筆者把錯綜複雜的理由歸納為下述五點。

  甲、機構投資者大都是投資學者所說的「動力投資者」(Momentum Investors,譯為順勢型投資者似更貼切)。這即是說,當一種股票上升且形成一股向上(或向下)動力之後,他們才會購進(或拋空),這樣做是因為他們擔心成績較同行差,而一種股票形成上升動力,似說明同行正在收集,為了不致給同行比下去,他們的「羊群效應」發作,遂跟風入市;在學者研究的多個例子中,機構投資者都在偏高的價位才購入。「動力理論」沒有問題,問題在錯失最佳的時機。

  乙、機構投資者比散戶更難長期「跑贏大市」,原因是當其成績勝於大市時,資金源源注入,這便出現三十年前筆者所說的「可動用的投資資金數額愈來愈大,則其投資成績就會大打折扣」。龐大資金入市影響股價,意味無法在合理價購貨,「規模經濟」(economies of scale)在這裏有反效果。散戶遠較靈活,出入市自如,較易找到獲利機會。

  丙、機構投資者的負責人大都學有專長,而且全神貫注於資料搜集、分析,因此產生「知識幻覺」(illusion of knowledge),以為掌握了宏觀經濟去向、股價以至大市升沉的竅門;「知識就是力量」,但「知識」不一定能夠準確預測人心,知得太多、過分自信,往往反成為挫敗的導因。散戶聞風而動(「盲俠」是聽聲揮劍),雖被學者嘲笑,卻不會因為有過分信心而鑄成大錯。

  丁、機構投資者抽佣金收管理費,因此有必須多做買賣才不負投資者所託的「道德壓力」(moral pressure),研究顯示買賣過分頻密對進賬並無幫助;散戶沒有這種壓力,不會為買賣而買賣,因此獲利更豐。

  戊、機構投資者管理OPM(他人的財富),賺蝕對他們有影響,唯影響可令他們致富卻不會使他們失去收入,因為賺錢他們可分成(一般為百分之二十),虧蝕則仍可收取定額(以投資額為計算基準)的管理費,「生活絕無問題」。換句話說,這對他們並無切膚之痛,做起事來便不會盡心盡力!賺錢是世上最困難的事,不盡心盡力成績難免會打折扣。

  和三十年前紐約SEC的結論一樣,學者現在的研究亦得出散戶的平均成績跑贏機構投資者!